新華網南昌6月29日電(記者賴星) 因審核醫療救助檔案材料時玩忽職守,致國家城鄉醫療救助資金被騙48萬元。近日,江西省鄱陽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,法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周某犯玩忽職守罪,判處拘役四個月;李某因犯詐騙罪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。
  鄱陽縣饒豐鎮政府幹部李某因工作便利,盜用他人身份證及戶口本信息,聯繫外省一個制假團夥,先後四次偽造了37人的醫療救助檔案材料,並向鎮民政所申報。
  時任民政所所長的周某在審核李某提交的37份虛假材料過程中,多次收受李某煙酒後,未按規定審核便直接簽字將材料上報給分管民政工作的鎮領導毛某。毛某對申報材料做形式審查便同意,審核結果沒有張榜公示,材料順利上報至縣民政局。
  在層層監監管環節失靈之下,李某提交的37份虛假申報材料全部獲得審批,導致國家城鄉醫療救助資金被騙取48萬元。其中11萬元支付給了制假團夥,餘下的37萬元全部被李某用於賭博、吃喝玩樂等高檔消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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