據新華社電歐洲人權法院24日判決,波蘭曾經支持美國中情局(CIA)在其領土上設立秘密監獄,非法關押和虐待恐怖嫌疑人。這一做法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,波蘭政府應該做出賠償。
  總部設在法國斯特拉斯堡的歐洲人權法院說,代號為“石英”的CIA秘密監獄位於波蘭北部一片森林中,專門用於在2001年“9·11”恐怖襲擊後審訊和轉運“基地”組織嫌疑人。
  美國情報官員此前曾經泄露過“黑獄”事件,美國參議院展開的調查也進一步揭開更多細節。但波蘭政府卻一直否認此事。
  在歐洲人權法院此次裁定的案件中,兩名原告分別是43歲的巴勒斯坦人阿布·祖貝達和49歲的沙特人阿卜德·拉希姆·納希里。
  他們的律師說,原告在2002年至2003年期間被關押在CIA位於波蘭北部地區的一處“黑獄”,然後被轉移到古巴美軍關塔那摩監獄關押至今。律師稱,原告在波蘭關押期間遭到虐待和侮辱。
  歐洲人權法院判定,有足夠證據證明,原告曾經被關押在CIA位於波蘭的“黑獄”,波蘭方面不僅知情,而且應該知道原告面臨受虐待的風險。
  歐洲人權法院認為,波蘭未能阻止針對原告的“虐待、非人性或侮辱性對待”,違反了歐洲人權公約。波蘭政府應該賠償祖貝達13萬歐元,賠償納希里10萬歐元。
  對於歐洲人權法院的判決,波蘭外交部24日拒絕作出回應,理由是外交部的法律專家需要時間研究長達400頁的判決書。
  媒體報道,除波蘭外,CIA還在其他歐洲國家設立“黑獄”,包括羅馬尼亞、立陶宛等。歐洲人權法院此次判決將對其他類似案件產生影響。  (原標題:歐洲人權法院要求波賠償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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