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方日報訊 (記者/夏小荔)11月6日,佛山市公安局與市環保局簽署框架協議,聯合成立“打擊污染環境聯合執法辦公室”,標志著該市打擊環境犯罪進入制度化、專業化階段。
  根據協議,聯合執法辦公室設在佛山市環保局,佛山市公安局指派相對固定的執法人員負責環境污染案件辦理工作,原則上不少於4人。佛山市公安局經偵部門、市環保局環境監察部門至少各指定1名聯絡員,每月不少於一次溝通協調日常工作。環保部門按規定向公安經偵部門提供破壞環境相對人基礎信息、環境污染地點的相關信息和違法犯罪信息等。公安經偵部門定期將掌握、彙總環境污染犯罪的情況,及分析、研判的相關結果向環保部門反饋;重要信息隨時反饋。對環保移送的案件,公安部門對移送情況3天內給予是否受理的書面回覆。對嚴重污染環境,造成重大環境污染事故,需要緊急處理的案件,將立即啟動聯合查處機制。  (原標題:佛山成立公安環保聯合執法辦公室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oq56oqvhm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